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牵头制定的省级地方标准《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规范》与《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两项标准是湖北省水土保持领域目前唯有的两项标准。两项标准的出台,填补了湖北省水土保持领域省级标准的空白,对进一步规范全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小流域是水土流失治理的基本单元,我国从上世纪 80 年代就开始实施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均规定,在水力侵蚀地区,应当以小流域为单元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需要开展前期设计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一方面指导项目施工建设,另一方面作为国家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监管的依据。近年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下放,但由于缺乏指导实施方案编制的相关规范标准,给地方政府方案审查和后续监管带来不少困扰。 同时随着农村面源污染加剧,农村生活环境质量日趋下降,以水土流失治理和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生态清洁小流域逐渐成为小流域治理的主要模式。虽然国家出台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相关技术标准,但这个标准主要适用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湖北省平原湖区面积广大,生态清洁小流域如何建设的问题亟需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从2020年开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和《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的研究,并分别于2021和2022年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地方标准立项,进入正式研制阶段,经过几年的广泛调研、编制起草和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终于在2024年正式发布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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