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双良节能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与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约定,双良节能将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向江苏双晶提供单晶硅方棒,江苏双晶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将双良节能提供的单晶方棒加工成硅片供应给双良节能,双良节能向江苏双晶支付加工费,合同总金额为5,274.03万元。 公告指出,由于双良节能副总经理吴刚先生在江苏双晶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双晶为双良节能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双良节能指出,本交易旨在通过双晶新能源先进的切片工艺,降低自身硅片的投资成本和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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